众所周知,商标有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以及组合商标之分。那么一个图形商标如果有文字组成部分,它是否能保护其中的文字呢?
例如,一个 logo 图案里包含了“老干爹”三个字,虽然是图形化,但肉眼可读,如果你以这个图案整体注册为商标,那么整个图案(含其中的文字部分)都受到保护。
但要注意:这种保护是图形的整体外观,不是文字本身的文字权利。
二、图案中的文字变形严重、不清晰或为艺术处理不可识别
比如汉字被极度装饰,已经不具备可识别性,或仅是“设计元素”而不是传达文字含义。
此时,商标只保护这个“视觉图案”,并不等同于保护文字本身。
总之:保护。但是申请的商标图形,则在使用中只能使用该图形,不建议将申请图样修改或单独使用图形中的文字。
中国商标使用必须与申请图一致,日韩从外观、读音、含义多重判断,较为宽松。
在日本判定文字商标是否具有同一,表音文字可以代替汉字,同一个单词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例如:汉字、片假名、平假名、罗马字以及汉字与假名的组合等。被申请人在实际使用中对注册商标做如下改动后仍视为是同一商标的使用:
2.在呼叫、含义唯一对应的情况下,日文的平假名、片假名、汉字、罗马字之间的互换等。
对比
如果想更全面的保护商标的图形及文字,那么采用双规注册(文字和图形分别注册)更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