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丹知识产权注册处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英语。不丹是《WIPO公约》《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不丹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不丹采用尼斯分类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申请。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
核准发证: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顺利的情况下,不丹商标注册8-10个月下证,如果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会延长。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4周
注册周期:8-10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3个月
有效期:10年
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