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加王国位于太平洋西南部,由170多个岛屿组成。汤加商务和劳工部注册和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汤加语、英语。汤加是《WIPO公约》《巴黎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体系,所以汤加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办理。汤加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
核准发证: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4周
注册周期:14-16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3个月
有效期:10年
汤加商标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没有在该国实际使用,任何人可提出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