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2日,“马其顿共和国“马其顿共和国”正式更改国名为“北马其顿共和国”。北马其顿国家工业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马其顿语。
北马其顿是《WIPO公约》《TRIPS协议》《维也纳协定》《巴黎公约》《内罗毕条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协议》和《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北马其顿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北马其顿商标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
1、申请人的姓名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委托书
5、如需提交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三、北马其顿商标申请流程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
核准发证: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四、北马其顿商标注册时间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4-8周
注册周期:18-36个月
异议期:公告日起3个月
有效期:10年
商标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9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注册后,一般可根据北马其顿2009年2月25日生效的《工业产权法》第213条提无效申请:
1、无正当理由,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未在该国实际使用;
2、由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作为和不作为,使商标成为所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
3、商标实际使用可能导致公众对商品/服务的性质、质量和地理来源产生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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