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南知识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荷兰语。苏里南是《巴黎公约》、《尼斯协定》和《WIPO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所以苏里南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办理。苏里南采用尼斯分类的商品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申请,不接受服务商标申请,也不接受声音、气味等非传统商标的注册。苏里南采用“使用在先”原则,在当地市场的在先销售、媒体广告都可以视为使用。
审查:审查员将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认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申请商标是否符合基本注册要求;审查不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公告:审查通过即安排公告,公告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
核准发证:公告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会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4周
注册周期:12-15个月
有效期:10年
苏里南商标注册后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与其他国家不同,苏里南并未对连续不使用撤销的年限做出规定。(无撤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