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专利体系仅包含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无实用新型专利。其中发明专利保护期20年(医药类专利可申请延长至25年),外观设计专利初始保护期5年,可续展4次,最长25年。
3、PCT国际申请:通过《专利合作条约》指定比利时。
申请人需提交完整的申请文件,比利时专利局对文件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格式和完整性。若文件有误,需在收到审查意见后6个月内修改。
比利时专利局对发明专利新颖性不做审查,若需确定专利新颖性,需要额外在申请日起13个月内提出检索请求,由欧洲专利局(EPO)出具检索报告及可专利性意见(非强制约束)。
专利申请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自动公开,公开后无需实质审查即可授权。
第三方可在授权后9个月内提出异议;保护期内需按时缴费维持权利,逾期未缴将导致专利权终止。
1.五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
2.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号及文件
3.申请人及发明人信息:姓名、地址、国籍、联系方式
官方费用:包括申请费、检索费、授权费等,具体费用因申请类型和复杂程度而异。
翻译费:如需将申请文件翻译成法语、德语或荷兰语,需支付翻译费。
代理费用: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协助申请,需支付代理费。
年费:从专利授权后的第三年开始,每年需支付年费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
七、注意事项
语言要求:申请文件需使用荷兰语、法语或德语,但可通过代理机构提交英语版本后补翻译。
优先权恢复:若优先权逾期,比利时允许通过特定程序恢复权利。
总之,比利时专利申请以形式审查为主,流程高效且兼容国际条约,适合追求快速授权的企业。建议通过专业代理机构处理翻译、检索及年费管理等环节,以规避法律风险。有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海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