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工业产权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法语、马达加斯加语。马达加斯加是《新加坡条约》《巴黎公约》《TRIPS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马达加斯加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马达加斯加采用尼斯分类,接受一表多类申请。
5、若声明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法语翻译件
申请提交后会先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材料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一般1个月左右完成受理。受理后将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是否与在先商标构成冲突,审查通过后就可以核准下证。如果审核不通过,会发驳回通知书,该驳回是最终驳回,不能复审,如果还想要争取商标权利,需要向马达加斯加第一级民事法院提起上诉。
马达加斯加没有异议程序,商标核准后将直接予以公告注册;注册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
受理通知书下达时间:2-3周
注册周期:12-16个月
有效期:10年
商标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10年;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宽展要额外收费),续展有效期为10年。
商标连续3年没有使用,可提出申请撤销,需要向主管法院提出。
商标转让、变更、许可等时,也需要对相应证明文件进行公证件及对应的法语翻译件。